黨史學習教育
1949年9月27日:北平改名為北京
定都北平,北平改稱北京,這需要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批準才具法定效力,那其民主議定過程是怎樣的?當年的檔案記錄,揭開了哪些我們所不知的秘聞?北京——北平——北京,你是否知道它真正的來由?你會不會時常將北平、北京混用?
“紅都”變遷史
1931年11月7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在江西瑞金成立,瑞金成了中國革命的第一塊圣地。她作為“國都”存在了將近三年,直到1934年10月10日,中央下達撤離中央蘇區(qū)的命令之日止。從此,在一年多的時間里,革命政權就被馱在了馬背上,系在了紅軍的雙腳上。
1935年10月,毛澤東率領紅軍到達陜北。從11月起,黨中央進駐瓦窯堡,在這里駐扎了半年。半年后,中共中央離開瓦窯堡,走向保安,中央為此,還發(fā)布了“定都”保安的命令。1936年6月25日,中央機關先頭部隊到達保安,7月初,中共中央移至保安。
1937年1月,中共中央及中央軍委從保安遷到延安,延安隨之成了中國的第二個革命圣地,成了陜甘寧邊區(qū)政府的所在地。延安成為中國革命的又一個“紅都”,它持續(xù)的時間最長,從1937至1948年,達11年之久。
隨著戰(zhàn)爭的勝利和形勢的發(fā)展,中共中央曾數(shù)次考慮“紅都”的北上與南遷。
1945年8月,蘇聯(lián)紅軍和東北抗日聯(lián)軍一舉解放了哈爾濱,結束了日本帝國主義長達14年的侵占,哈爾濱成為全國解放最早的大城市,而且它一直是中共中央東北局、東北行政委員會所在地,是我國東北政治、經濟和文化的中心。
在毛澤東心目中,中國如同一只雄雞,而黑龍江省猶如一只展翅的天鵝,哈爾濱市是這“天鵝項下的珍珠”??紤]到哈爾濱與蘇聯(lián)靠近、便于取得支援和幫助,毛澤東和中共中央曾準備在這里宣布建立新中國。這是在中央“向北發(fā)展,向南防御”的方針下作出的戰(zhàn)略決策。為中央移至哈爾濱,中央警衛(wèi)團一分為二,由李富春帶領一部,先行到達河北承德,為中央的轉移準備中轉站。
就在這時,東北戰(zhàn)局驟變,國民黨在美國支持下增兵東北,搶占交通要道。毛澤東決定,黨中央不再遷往東北。
國共雙方簽訂“雙十協(xié)定”“停戰(zhàn)協(xié)定”后,毛澤東與周恩來、劉少奇商議達成共識:如果建立聯(lián)合政府,蔣介石回到國都南京,中共中央也要考慮南遷,這樣有利于共議國事。
1946年春末,中共中央華中分局和華中軍區(qū),以及蘇皖邊區(qū)人民政府,在領導人民進行政權建設和經濟建設的同時,慎重而機密地籌辦著迎候中共中央機關從延安南遷淮陰的工作。
然而,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政府,在美帝國主義支持下,無視國內外輿論,公然露出了窮兵黷武的兇相,徹底撕毀“停戰(zhàn)協(xié)定”和“政協(xié)協(xié)議”,不斷向解放區(qū)發(fā)起進攻。5月3日,他指派美制飛機幾次在我華中首府淮安上空盤旋、偵察。14日,又派飛機低空掃射我清江機場。同時,上海國民黨報紙則不時散布“武力收復蘇北”“討伐蘇北”的反共言論。鑒于此,中共中央被迫放棄了“和平民主新階段已經到來”的估計,取消了中央機關從延安南遷淮陰的計劃。
各界將目光投向北平
1948年9月8日,中共中央在西柏坡村召開了“九月會議”,這是自日本投降以來到會人數(shù)最多的一次中央會議。在這次會議上,毛澤東根據(jù)中國革命的進程,提出了用五年左右的時間(從1946年7月算起),從根本上推翻國民黨政府的日程表。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不同于蔣介石獨裁專制的國家政權,所以,在國都選擇上不能將中華民國的首都南京作為新的人民共和國的首都。
1949年1月14日,天津戰(zhàn)役打響,經過29小時激戰(zhàn),天津解放。次日,北平守將傅作義派出代表商談和平解決北平之事。1月17日,傅作義召集華北7省市參議會,討論和平問題,前北平特別市市長何思源以北平市榮譽市民的身份出席會議。會前訪問了北平軍事將領的何思源,要求傅作義將軍和他的部屬顧念北平200多萬人民的痛苦和幾千年的文化古跡,走和平道路。何思源還在會上提出了三點要求:一、要求將北平改為北京,北京人最討厭北平這個名稱,改北京是最反映民心的;二、要求在北京設中央政府,北京人以前最喜歡自稱“天子腳下之臣”,越靠近中央越好;三、要求中央政府統(tǒng)一全權。
何思源的這三點要求,無疑是著眼于北平和平解放之后的,反映了北平人歡迎共產黨定都北平的民心。
為了實現(xiàn)北平和平解放,毛澤東指示要動員一切力量,積極做好北平守軍長官傅作義將軍及上層軍官的統(tǒng)戰(zhàn)工作。在中共強大的軍事、政治攻勢下,傅作義于1949年1月22日宣布接受和平改編,北平和平解放,古老的北平得以完整保存。北平所有名勝古跡,都得到了保護,沒有遭到任何損失,城市里的生產和生活一切正常。
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共七屆二中全會在西柏坡召開。會上提出黨的工作重心必須從鄉(xiāng)村移到城市,提出要進行廣泛的城市經濟建設。在這一背景下,毛澤東提出定都北平。他講“我們希望四月或五月占領南京,然后在北平召集政治協(xié)商會議,成立聯(lián)合政府,并定都北平?!?/span>
1949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總部進入北平城。1949年4月23日,人民解放軍占領南京,宣告了國民黨政府統(tǒng)治的結束。全國的解放即將到來,選定一個全國性、合法性的國都更加迫切。
這一工作仍需要民主程序來決定。
充分討論 民主協(xié)商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協(xié)商會議籌備會召開,會議設立6個小組,其中第六小組負責擬訂國旗、國徽和國歌方案,組長馬敘倫、副組長葉劍英。
新政協(xié)籌備會會議于19日結束,歷時5天。此次大會閉幕后,各個小組用3個月的時間,完成了各項準備工作。9月17日,在北京召開了新政治協(xié)商會議籌備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議并基本通過新政協(xié)各項文件草案,并決定將新的政治協(xié)商會議改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
1949年9月21日,新中國的開國盛會——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舉行。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毛澤東主持了這次會議,并在熱烈的掌聲中致了開幕詞。他向全世界莊嚴宣告:“占人類總數(shù)四分之一的中國人從此站立起來了?!?/span>
70多年后,我們走進中央檔案館,翻閱當年的檔案,還能感受到當時的溫度。我們查找的是《國旗國徽國歌國都紀年方案組關于國旗國都紀年的意見》。我們從這些手寫的、鉛印的字里行間,看到了當時關于國都、紀年、北平改為北京的民主決議的過程:
1949年9月《國旗國徽國歌國都紀年方案組關于國旗國都紀年的意見》發(fā)到各委員手中。檔案有手寫件和鉛印件兩種。
1949年9月22日,傳發(fā)《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秘書處關于國旗國都紀年分組(一至十一組)討論的會議的通知》。有手書件11份,鉛印件11份。
1949年9月23日,《人民日報》報道《中國人民政協(xié)第一屆全會委員會名單》,同日,《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國旗國都紀年分組討論人員名單》公布,11組,鉛印。
1949年9月23日,國旗國都紀年分組討論第一組會議記錄:地點在中南海勤政殿會場,主席是馬敘倫。實到人數(shù)42人。關于國都的意見:完全同意國旗國都紀年方案組關于國都的意見。關于紀年的意見:完全同意國旗國都紀年方案組關于紀年的意見。
1949年9月23日,國旗國都紀年分組討論第二組會議記錄:地點在中南海勤政殿第二會議室,主席是沈雁冰。實到人數(shù)45人。關于國都的意見:本組出席之全體代表一致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應定于北平。關于紀年的意見:本組出席之全體代表除張元濟、周善培二先生對此問題有不同意見外,余均同意采取和世界大多數(shù)國家一樣的公歷紀年,即將今年改稱為1949年。張元濟先生提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之紀年仍沿用“三十八年”,其理由如下:(一)中國有四千三百余年的歷史,如果一旦改元將會有眾多的人不曉得自己國家的歷史;(二)采取公歷紀年與耶穌教有關系,我們中國自己的紀年不應該采取它;(三)沿用“三十八年”是因為大家都普遍熟悉(習慣)了。另外,周善培先生則主張改元,不改元便不足以表現(xiàn)革命的精神,但是改元如用公歷則應考慮。同時黎錦熙先生則主張紀年問題應以公歷為主,各人可自由,在其下加括弧,在括弧內注明他所需要注明的年號。例如:1949(民38)。
1949年9月23日上午9時,國旗國都紀年分組討論第三組會議記錄:地點在中南海勤政殿第五會議室,主席:鄭振鐸、蔡暢。實到人數(shù)41人。關于國都的意見:一致同意建都北平,并改名為北京。除附件二中所列舉之理由外,在交通上地近天津,易通海外又為國際航(空)線之據(jù)點。關于紀年的意見:一致同意用公歷紀年,今年改稱一九四九年。
1949年9月23日上午9時,國旗國都紀年分組討論第四組會議記錄:地點中南海懷仁堂第三休息室。主席張奚若。記錄陳然。實到人數(shù)45人。余下沒有看到。
1949年9月23日上午9時,國旗國都紀年分組討論第五組會議記錄:中南海懷仁堂第四休息室。主席:陳嘉庚、歐陽予倩。實到人數(shù)47人。關于國都的意見:一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定都北平,并將北平改為北京。關于紀年的意見:一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應采用現(xiàn)代世界大多數(shù)國家公用的紀年制度,即將今年改稱一九四九年。注,丁燮林,應加上“公元”二字,以免含有宗教意味。
1949年9月23日上午9時,國旗國都紀年分組討論第六組會議記錄:北京飯店六樓餐廳。主席田漢,記錄韓毓虎、朱文道。關于國都:洪深提議,將北平改為北京后,南京可改稱江寧,其余代表一致同意第六小組意見。關于紀年:一致同意采用現(xiàn)代世界大多數(shù)國家公用的紀年制度,即將今年改稱一九四九年。章元善提議:在大會上作決議案時,可強調“廢除紀元制度”。
1949年9月23日上午9時,國旗國都紀年分組討論第八組會議記錄:北京飯店西餐廳。主席:翦伯贊,記錄:吳興。實到人數(shù)43人。關于國都意見:一致同意定都北平。
1949年9月23日上午9時,國旗國都紀年分組討論第九組會議記錄:六國飯店民主廳。主席:艾青。實到人數(shù)50人。關于國都意見:全體通過定都北平,并將北平改為北京。
1949年9月23日上午9時,國旗國都紀年分組討論第十組會議記錄:六國飯店東餐廳。主席:錢三強。記錄:馮天正、張敦禮。實到人數(shù)48人。關于國都意見:一致通過建都北平。關于紀年的意見:一致通過采用公元紀年。
1949年9月23日上午9時,國旗國都紀年分組討論第十一組會議記錄:主席是廖承志、梁思成。實到人數(shù)52人。關于國都意見:一致同意定都北平并改名北京。
1949年9月23日晚七時,國旗國徽國歌國都紀年方案組第六次全體會議。地點:勤政殿第二會議室。主席是馬敘倫。記錄是陳然,秘書是彭光涵。關于國都意見:一.各分組出席之全體代表一致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應以北平為首都。二.邵力子建議,附件中“國都問題”第二行應刪去“主要原因是”等字,并且改“便于依賴帝國主義”為“完全依賴了帝國主義”,因為定都南京在孫中山先生作此主張時,正是為了掃除舊污,所以不必從原因上說話。(見附件一)。三.江西省政府轉來南昌市醫(yī)生徐嘉珍建議國都應設在內地——重慶、西安或成都,其理由多注重國際方面。(本組認為無考慮必要,故僅提出報告不加討論)(見附件)。四.有部分人主張建都北平,但名稱不必改為“北京”。
1949年9月25日下午8時,在中南海豐澤園,舉行國旗國徽國歌紀年國都協(xié)商會座談會。在這個座談會上,關于國都問題,張奚若說:國都定在北京大家是不會有意見的,但就是南京是否要改名,有人提議南京要改名。毛主席說:還是改一個字好(指北平改北京)。關于紀年問題,我們采用公元,老百姓同樣也可用,也可采用其他歷。毛主席:老百姓要用我們是沒有辦法,我們不能處罰他們。如過去用中華民國多少年,但老百姓要用甲子年,他們還是用了。但我們政府一定要有一個決定采用哪個年號。黃培炎說:毛主席講得很對,但現(xiàn)在有人說我們采用公元是基督教的年號,其實許多基督教國家都采用了公元。毛主席說:就是耶穌也不壞,耶穌和今天所推行之基督教之帝國主義并不一樣。
1949年9月26日下午3時,在北京飯店中餐廳召開國旗國徽國歌國都紀年審查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會議的主席是馬敘倫,秘書是彭光涵、徐壽軒。這次審查會議,關于紀年,全體出席代表一致同意采取公元紀年,即今年改稱1949年。關于國都,全體出席代表一致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應以北平為首都,且改名為北京。
完善定都的法律手續(xù)
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協(xié)第一屆全體會議第6天的大會在中南海懷仁堂舉行。
出席會議的代表有632人。會議執(zhí)行主席是:張瀾、李立三、賀龍、沈雁冰、薄一波、周恩來、宋慶齡、張云逸、陳叔通、賽福鼎·艾則孜。馬敘倫代表國都、紀年、國旗、國歌方案整理委員會向大會作了報告。經過廣泛而認真的討論,周恩來代表主席團提出四個決議草案付諸表決: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改名為北京。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紀年采用公元,今年為1949年。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歌未正式制定前,以義勇軍進行曲為國歌。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為五星紅旗,象征中國各族人民大團結。
以上四個議案,被全體代表一致通過。
《人民日報》這樣報道說:各議案的草案在會前都經過了參加人民政協(xié)的各單位周密協(xié)商,大會進行期間又組織了專門委員會廣泛收集意見,審慎研究修改,所以今日大會的討論,大部分的發(fā)言都是屬于個別文字上的修改。每一個議案的通過,都引起全場長時間的熱烈鼓掌。
至此,定都北京被代表全國人民意志的政協(xié)會議以完全民主的方式通過。
這是人民的意志,是民主的結晶。
北京,從此成為全國人民和世界人民向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從此,在每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都會有關于首都的條文,但每一部憲法的提法各有不同: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章第一百零六條專門是關于首都的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是北京”。1949年講“國都”,1954年稱“首都”。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章第三十條中將國旗、國歌、首都合并為一條,其中有5個字:“首都是北京?!彼葲]有講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是北京,也沒有單獨列為一條。
1978年3月5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于首都也沒有單獨列為一條,而是在第四章第六十條中講:“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是北京”。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于首都專門列為一條,即第四章第一百三十條,它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是北京?!?/span>
這一規(guī)定是科學的、嚴謹?shù)摹?/span>
(本文作者朱彥為西北政法大學教授、民盟盟員、閆樹軍為北京古都學會影像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
來源:人民政協(xié)報